• 当前位置:
​办证指南:
来源: | 作者:茂名市正大公证处 | 发布时间: 1233天前 | 37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意定监护

       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可以与其近亲属、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,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,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,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。

       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是在监护领域对自愿原则的贯彻落实,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将来的监护事务,按照自己的意愿事先所做的安排。意定监护具有优先法定监护适用的法律地位。

       正大公证处根据不同当事人的具体需要,为年迈的当事人制定具体的意定监护解决方案,消除年迈当事人的后顾之忧。